氮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氮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 nitrogen
企业名称:西安气体网
地 址:西安市北二环
邮 编:
电 话:15619297169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15619297169
网 址:http://www.xaqiti.com 电子邮件:4087399@qq.com
技术说明书编码:气03 编写日期:2005年12月1日
国家应急电话:0532-3889090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化学品中文名称:氮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 nitrogen
分子式: N2
分子量: 28.016
化学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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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 品/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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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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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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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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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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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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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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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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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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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使吸入气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潜水员深替时,可发生氮的麻醉作用;若从高压环境下过快转入常压环境,体内会形成氮气气泡,压迫神经、血管或造成徽血管阻塞,发生“减压病”。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眼睛接触: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食入: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氮气。
灭火方法:本品不燃。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ACGIH 窒息性气体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18%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手防护: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 组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氮气
外观与性状: 无色无臭气体。
pH:
熔点(℃):-209.8
沸点(℃):-195.6
相对密度(水=1):0.81(-19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97
饱和蒸气压(kPa):1026.42(-173℃)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临界温度(℃):-147
临界压力(MPa):3.40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上限%(V/V):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溶解性:溶于水、乙醇
主要用途:用于合成氨,制硝酸,用作物质保护剂,冷冻剂。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乙炔。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22005
UN编号: 1066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053
包装方法: 钢质或铝合金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2 类不燃气体。其它法规:工业用气态氮 (GB3864-83)。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