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类别是怎样划分的?国家按照其危害特性,主要分为九个大类。
第一大类: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力下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人员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物品。如烟花爆竹等。
第二大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到外界不可控力的时候,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爆裂,物质泄漏、爆炸的压缩液化气体。如天然气等。
第三大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如硫磺、樟脑等。
第四大类: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汽油、乙醇等。
第五大类:毒害品,指进入生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危及生命体安全的物品。如煤气、二氧化硫等。
第六大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如过氧化镁、硝酸盐等。
第七大类:放射性物品就是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物品中的总放射性含量高于国家规定值的物品。如核铀等具有放射性元素的物品。
第八大类:腐蚀品,指能灼伤动物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如硫酸、盐酸等。
第九大类:其他危险品,指存在危险但不能满足其他类别定义的物质和物品。例如电池组等。